一、借条担保人有还款的义务吗
咱来聊聊借条担保人这事儿。
当那个债务人没法履行债务的时候,咱作为担保人那可是有还款义务的。
这担保,还分成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
一般保证的情况,得是债务人经过审判或者仲裁,然后把他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了,还是没法履行债务,这时候咱担
可要是连带责任保证,那可就不一样。
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出现了当事人事先约定好的那些情形,债权人就可以找债务人让他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请求咱保证人在咱保证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在给别人提供担保的时候,一定得把担保的类型还有责任范围弄清楚,可得好好想想这其中的风险。
可别稀里糊涂地就给人担保了,到时候要是出了事儿,可就麻烦。
咱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可不能掉以轻心。
二、借条担保人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款担保人的诉讼时效期限 关于借款担保人的法定追诉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为三年; 然而,在债权人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其在有效的追诉期内主张过自身权益时,则该效期将自新计时起算,但在任何情况下,总体的追诉年限都不应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借条担保人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若借条上的连带保证人确实遭遇诉讼时效已逾的情况,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其有权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这就意味着,倘若连带保证人主张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他们便有权利拒绝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然而,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 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所列举的阻碍因素,使得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则诉讼时效可依法予以中止。
举例来说,倘若权利人受到了义务人或其他主体的强制干预,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即可依法中止。
除此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之规定
总而言之,若借条上的连带保证人确实遭遇诉讼时效已逾的情况,权利人可以尝试寻找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形,以便争取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机会。
若这些情形并不存在,权利人或许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连带保证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当我们探讨借条担保人是否有还款的义务时,要知道这并非是简单的肯定或否定答案。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到期未能偿还债务,担保人是有还款义务的。这是基于担保合同所约定的连带责任或者一般责任。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例如担保合同存在无效的因素,像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担保合同。还有在债务履行过程中,若债权人与债务人私自变更主合同内容,未经过担保人同意,担保人可能会免除部分或全部的还款责任。你是否正在面临涉及借条担保人还款义务相关的困扰,或者担心自己作为担保人的权益问题呢?如果对借条担保相关的法律细节,如担保责任的界定、特殊情形下的责任免除等仍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