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钱担保要当事人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中,唯一例外的是关于经国务院特批,允许机关法人提供担保服务,但仅限于境外融资或对外借贷的特殊情况。
此外,具有公益性质的非盈利性机构和未注册登记的团体及组织亦不得担任保证方。由此可见,通常的场合下,当事人是无法充当机关法人或者具备公益性质的非盈利性机构、未注册登记的团体、组织的保证人身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二、借钱担保未签字需承担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若只是作为借钱的担保人但未签字,通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责任的承担通常以签字等明确的意思表示为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所以,未签字的情况下,难以认定其具有担保的意思表示,一般无需承担担保责任,但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综合判断。
三、借钱担保需不需要见证人呢
借钱担保不一定需要见证人。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
见证人主要起到证明借款及担保事实的作用,但并非担保成立的必要条件。若有见证人,在发生纠纷时,见证人可提供相关证据。然而,即便没有见证人,只要担保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如书面形式等),担保即有效。
总之,借钱担保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担保合同的约定及符合法律规定,见证人并非担保成立的关键因素。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机关法人一般不得为保证人,但国务院特批下,境外融资或对外借贷情形除外。公益性质的非盈利性机构及未注册团体亦不得作为保证人。因此,通常情况下,个人或组织不能作为机关法人、公益非盈利机构或未注册团体的保证人。